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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政府5月10日向德龙钢铁有限公司等21家工业企业下发限期治理计划,要求其年内投资1.85亿元,实现削减COD562吨、二氧化硫170吨、烟(粉)尘1326吨的治理任务。 今年以来,邢台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,市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0%,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矛盾仍很突出,要完成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还很艰巨,必须加大对现有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,超额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。 该市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,对21家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的企业,在污染项目、采用治理技术工艺、投资数额、污染物削减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其中德龙钢铁有限公司要投资8979万元,完成综合污水处理、高炉转炉煤气治理,减少粉尘排放80.3吨、二氧化硫排放37.9吨;邢钢要投资1600万元完成1至5号高炉矿槽除尘改造,减少粉尘排放800吨;金牛能源邢台矿和东庞矿要分别投资2200万元、2025万元,完成洗煤水废水治理和污水处理物化工程。 为保证完成治理任务,该市要求各企业限期治理期间限产、限排,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,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,将责令停产治理,并依法进行处罚。(河北日报)
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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